前言:海南国字开头核名的代办门槛怎么样?
海南国字开头核名的代办门槛怎么样?
一、核准企业名称的范围
根据: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和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》。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,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:
(1)冠以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国家、国际等字样的;
(2)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国家等字样的;
(3)不含行政区划的。
(二)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,不得使用外国文字、汉语拼音、阿拉伯数字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(三)在名称中间使用“国际”字样的,“国际”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,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,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,如国际贸易、国际货运代理等。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:
(1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(投资人签字、盖章;内含指定委托书);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;
(2)投资人(股东)的资格证明(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材料若为外文,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
四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
(1)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(注册地工商局出具、注册地工商局盖章);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;
(2)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(委托企业盖章);
(3)投资人(股东)的资格证明(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、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4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名称核准代理服务范围: 加急核准名称、预后调整信息、含国际名称核准、含(中国)名称核准、 疑难名称核准、解决锁定核名、、国际头、重名等问题名称核准, 服务特点:当时查询,当日提交,当即受理。
海南国字开头核名的代办门槛怎么样?